10月15日,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在小康营乡永红村民委员会开展了巡回审判活动。
该案为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农村时常发生,具有教育警示意义,且被告年龄67岁,行动不便,到法院应诉存在诸多困难,综合以上考虑,民一庭法官主动到纠纷发生地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巡回审理前,组织村上30余名群众到场旁听,通过巡回审判,不仅有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方便了群众诉讼,而且教育了群众,宣传了法律,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司法便民理念,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各项制度、措施,通过在全县设立的17个巡回审理点和36个便民联系点,3个企业联系点,形成了辐射全县各区域的便民服务网络体系,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发挥了巡回审判便民利民的独特优势,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