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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 真情服务民生

发布时间:2014-03-10 15:23:57



2008年兰州远东化肥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被迫与在职职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并承诺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购买“三金”、缴纳各种费用。但远东公司却不兑现承诺,解除合同职工多次找其要求履行承诺,但远东公司一直以种种借口推诿。后来解除合同职工472人共同选举了以职工王佩科、金俊明、郭玉峰、周永前等人为代表的职工维权组,该维权组多次上访市县两级政府反映问题,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远东公司及职工代表协商,但均未能解决问题。

2012年兰渝铁路征用了远东公司的部分土地并补偿了500多万元,但远东公司却拒不配合将补偿款中的288万元资金为王佩科等472名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维权组代表为此多次往返于市、县两级政府寻求问题解决办法,时间一拖就是两年,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如果20131231日之前还未缴纳社会保险金,472名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将面临断保。

472名职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先予执行。立案后,20131230日民二庭当即审查作出先予执行裁定书,并将裁定书于当天送达。20131231日上午的最后期限原告472名职工的各项保险费用得以缴纳。2014219日该案开庭,庭审中法官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圆满审结了该案,维护了472名职工的合法权益。34日,六名职工代表坚持送来了“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的锦旗,感谢法院真情服务民生的精神和行为。当前,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法院能够从群众急需出发,真情服务民生,这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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