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一批醉酒危险驾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发布时间:2012-03-14 11:26:51
集中宣判危险驾驶案件
为坚决遏制危险驾驶犯罪高发势头,3月14日上午9时,我院对4起醉酒危险驾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4名被告人因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到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3000元。
自去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我院在审理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过程中,严格依照新法规定,确保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扎实办好每一起醉驾案件。此次集中宣判对减少醉酒驾驶机动车,培植民众良好的交通伦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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