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0月13日在榆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榆中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张四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县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全县大局的切入点,努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构建“和谐榆中”,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核心工作。五年来,县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截止今年9月底,共受理各类案件10427件,审结9787件,平均结案率为94%,其中审结各类诉讼案件6873件,执行各类案件2914件。处理来信来访257(人)次。
(一)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处理各类刑事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23件,审结900件,平均结案率为98%。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74人,三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366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568人,免于刑事处罚37人。刑事审判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同时加大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犯罪案件的惩罚力度,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罪犯依法从宽处理。坚持量刑规范化,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了量刑公正和均衡。对未成年犯罪,坚持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上,采取“立足预防、重在教育、突出保护”措施,五年来共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62件,对50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了缓刑,同时通过判后回访等方式,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教育和挽救,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二)民商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注重矛盾化解,确保案结事了
五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196件,结案5942件,平均结案率为96%。其中审结合同纠纷案件2398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964件,侵权损害赔偿案件1147件,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147 件。在民事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利用审前、审中、审后三个时机,改进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成功率,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审判效果,五年共调解结案3541件,占审结民商事案件的61%。
(三)行政审判努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权力和权利的平衡
五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1件,依法维持13件,驳回起诉5件,驳回诉讼请求6件,当事人撤诉7件。审查并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159件。探索建立行政诉讼协调机制,适用“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审判模式,与行政执法机关召开案件案后评析联席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执行工作中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讲求方式方法,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五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77件,执结2914件,执结率为89%,执结标的9755万余元。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及反规避执行等各项活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各种执行手段,尽最大可能执结案件;不断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在房产、地税、车辆管理等部门配合下执结案件45件;在执行中讲求方式方法,尊重民俗和当事人的特殊情形,不在春节期间、婚丧嫁娶时间和传统节日间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和不采取财产、人身强制措施,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及和解率达67%,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完善司法便民措施
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延伸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对社会服刑人员开展判后联合教育或共同回访活动,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相关情况,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表》,延伸了审判职能,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同时将对被告人的教育环节纳入刑事庭审程序,积极开展判后教育工作,使被告人切实能够悔过自新,最大限度实现罪犯重新回归社会,减少社会对立面。
(二)构建“调解”网络,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无缝对接
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相配合,健全了全县调解工作格局,形成了人民法庭、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和乡镇司法所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调解服务网络。同时在县交警队、县卫生局、高速公路巡警大队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了巡回法庭,开展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和法律咨询等工作。在地税局成立了执行工作室,有效化解了涉税纠纷,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了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经过近五年的努力初步构建了以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审判为内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各种调解形式衔接互动、无缝对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三)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坚持司法便民利民助民
2006年以来针对全县人口多,面积广,交通不便的特点,积极构建便民服务网络,目前已经形成以院机关为中心,5个人民法庭为重点,18个巡回审理点为依托,36个便民联络点、3个联系点和4个巡回法庭为延伸点,进而辐射全县各区域的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同时依托便民服务网点开展巡回审判,着力将审判服务延伸至农家院落,做到就地立案、当即开庭、即时调解、当庭结案,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开农家庭、田间庭,假日庭受到农村老百姓的普遍欢迎,每年在便民网点审理的案件达到36%,五年来共巡回审理570件。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建立了特困当事人救助基金,为16位无劳动能力、生活确实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4.6万元,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对弱势群体或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五年来累计减缓免诉讼费62.45万元。
三、加强制度、廉洁、文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近五年来,县法院在队伍建设中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廉洁司法为核心,以文化建设为抓手,努力建设“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队伍。
(一)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管理效能
县法院把制度建设放在法院科学发展的首位,建立和完善了覆盖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等方面的134项制度,真正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管理机制。重点是建立科学的内部考评制度,制定了《法官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确立了法院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着力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县法院坚持把司法廉洁建设作为促进审判的基础工作来抓,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根本来抓,作为服务群众的关键来抓,聘任10名廉政监督员,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建立了干部廉政档案,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完善信息反馈制度。通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干警严格遵守《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列》、“五个严禁”等廉政制度,确保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近10年来,无一名干警被刑事处分或处理过,继续保持法院队伍“零违纪、实名零投诉”的纪录。
(三)着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升法院队伍形象
通过设立图书室、资料室、阅览室、院史荣誉室和廉政长廊,编印内部交流刊物《榆中法苑》、建立内部局域网和对外宣传网页,举办理论研讨会和“法院文化周”,使干警沟通有平台、交流有场所。鼓励干警通过函授、自考提升学历层次,目前有本科学历的干警占全院干警的79%,有24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占全院干警的33%;制定了《新闻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考核办法》,强化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扩大对外宣传,省、市、县主要媒体先后对巡回审理、农家调解、建立特困当事人救助基金、典型案件等进行了宣传报道,树立了良好的法院形象。
四、创新审判管理制度,努力实现自身科学发展
五年来,县法院围绕完善审判工作体制机制和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创新人民法院管理制度,努力推动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一)完善审判工作机制,追求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统一
建立了“审委会—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合议庭(独任庭)”审判管理模式,实行业务指导与行政隶属两分离,提高了审委会的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了一线法官的能动性;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开庭、结案、实行全程、动态、实时的信息化管理,增强对审判流程的监督,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制定《综合合议庭工作规则》,取消各业务庭受理案件范围的限制,解决法官忙闲不均的问题;实行申请人选择执行法官的办法,增强了信任,减少了对立;充分发挥聘请的13名执行信息联络员的作用,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和和解率达67%;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通过人大任命27名人民陪审员,并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陪审质量,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1229件。
(二)落实“阳光司法”,积极推进司法公开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到立案、庭审信息、审判流程、办案时限、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执行工作信息等七个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在全市率先制定《裁判文书上网管理办法》,逐步将裁判文书通过外网向社会公开,依法将庭审活动向公众和媒体公开,通过《榆中法院网》公开裁判文书190件。对重大案件、重要信息和重大活动及时向新闻媒体发布,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委托评估、拍卖业务,涉案财产需要评估、拍卖的,一律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通过电脑随机选定中介机构,防止“暗箱操作”;通过音视频监控系统,规范庭审及接待行为,实行阳光化庭审和接待,使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实现司法的公正为“看得见的公正”。
五、抢抓中央“两庭”建设机遇,改善办公办案条件
抢抓中央“两庭”建设机遇,狠抓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投资两千四百余万元,建成了新的审判大楼和五个标准化人民法庭,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建成了院局域网,安装了电子监控音视频存储系统和监控电视墙,实行审判区与办公区相分离,实现了案件管理网络化,为每位干警配备了办公电脑,在人民法庭建立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县法院不断进步,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审判执行工作有了新发展,司法为民和队伍建设有了新突破。连续5年被省法院命名为“全省优秀法院”,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评为“全省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信访先进集体”,被省法院命名为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今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优秀法院”。最近,又被推荐为“全国模范法院”候选单位。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市法院精心指导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审判执行工作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便民、利民措施还须进一步落实、完善,个别法官司法作风亟须改进、驾驭庭审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也有待提高,司法公开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审判管理还须进一步深化改革。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发展的五年,也是我县发展的关键时期,县法院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和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十二五” 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大部署,抓住新的历史机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确保国家安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回应群众关切、满足司法需求、保障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做好,为构建和谐、平安榆中作出应有贡献。
一、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