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荣誉档案
榆中县人民法院自200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后,连续六年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优秀法院”,2010年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被省高院命名为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连续两次被兰州市命名为“全市文明单位”,连续三年被兰州中院评为“司法考试先进单位”。22人次受到国家、省级的表彰奖励,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优秀法院。
■ 工作亮点
司法关注民生 审判贴近百姓
“不让群众多跑一步路,不让群众多等一分钟”这是榆中县人民法院为坚持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百姓提出的要求,自2006年以来,该院逐步构建起便民服务网络,扎实做好了便民、利民、惠民工作。
榆中法院针对辖区人口多,面积广,交通不便的特点,积极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即以法庭为重点,在全县所有乡镇和人口相对集中的中心村分别建立了巡回审理点和便民联络点,在重点企业和涉诉较多的政府部门分别设立了联系点和巡回法庭,目前形成以5个人民法庭为中心、18个巡回审理点为支点,39个便民联络联系点和4个巡回法庭为延伸点,进而辐射全县各区域的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在各点上确立1名巡回审判工作的联络员,公布联系电话,同时向辖区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片,公开办公时间、网点工作时间和法庭干警的联系方式,随时为当事人开展解答法律咨询、电话预约立案和案件查询等业务,使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
该院依托这些网点开展巡回审判,着力将审判服务延伸至农家院落,做到就地立案、当即开庭、即时调解、当庭结案。“以前听说到法院打官司可麻烦了,费时费力不说,还要浪费好多时间在路上,怎么也没想到现在法院的法官会主动来咱家门口给我们解决纠纷。”金崖镇农村的牛大娘满意地说。该院每年在便民网点审理的案件达到36%。
该院对有困难到网点参加涉诉的当事人,法官主动把开庭和调解场所安排在田间、地头和老人及病人的床前,体现司法的温暖。在审理一起土地纠纷中,法官就把法庭开在了肢体残疾行动不便的被告家门口,庭审结束后被告激动地说:“我是个残疾人,走路不方便,你们把庭开到了我的家门口,并且平易近人,就像自己人”。
将速裁效率机制与矛盾化解效果机制紧密结合,在充分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坚持快立、快审、快结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加强诉讼调解工作,通过诉前协调、诉调对接等有效形式,把纠纷化解案外,通过多种形式提高诉讼调解成功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同时,不断延伸便民服务网络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职能,3年来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多份,先后有近1000名群众在“家门口”旁听了庭审。
几年来,榆中县人民法院按照司法为民立院、改革创新强院、制度管理治院、文化宣传兴院的思路和建设创业型、创新型、学习型、文化型、为民型法院的目标,紧紧抓住审判这个中心打造精品案件,紧紧抓住队伍这个根本提升法官素质,紧紧抓住制度这个关键加强法院管理,紧紧抓住为民这个追求促进社会和谐,紧紧抓住文化这个需求提升法院形象,各项工作取得骄人的业绩。
(摘自2011年3月22日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