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榆中县法院网,今天是

榆中县法院网


 

婚姻家庭基本法律知识(二)

发布时间:2010-06-07 16:55:44


 

 

7、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第29条、第30条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的审判原则是: 

  (l)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   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准许。

8、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同时,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9、双方自愿离婚应如何办理? 

   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

10、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考虑子女的意见? 

   不完全考虑。分三种情况: 

   1)对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2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3)对10周岁以上的子女,在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相等的情况下,主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11、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应如何给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12、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是否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 

  29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3、离婚后又同居合法吗? 

   离婚后在未办理复婚手续的情况下,同居是非法的。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若不办理复婚登记,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14、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是否还可以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2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不能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超过6个月,无论是否有无新情况,新理由,都可以再行起诉。

15、怎样全面理解婚姻自由? 

   全面理解婚姻自由,应注意下列几点: 

   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即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他方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里的"第三者",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在内。任何第三者干涉他人结婚自由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离婚自由,即男女任何一方基于夫妻感情破裂而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受到法律的保护。 

   2.婚姻自由是有条件的,不是无条件的。有人认为婚姻自由是"无条件的自由,可以随随便便地结婚和离婚"。这是对婚姻自由含义的一种误解。婚姻自由同其他自由一样,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我们不能曲解这一概念。 

   在我国,自由是对纪律而言,公民享有充分的自由权利和遵守必要的纪律是一致的。自由和纪律的一致,实质上就是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则是体现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因此,对国家来说,既要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又要强制公民遵守有关的法律规定;对公民个人来说,在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同时,要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也就是说,只有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才能保障和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3.婚姻自由不是"婚姻自由化""婚姻自由化",则改变了婚姻自由的性质,它把婚姻自由变成无条件,不受限制,绝对的婚姻自由了。婚姻自由化是对婚姻自由的歪曲。我们不应把两者混同起来,而应严格地加以区别,我们是保障婚姻自由,反对婚姻自由化。

16、三代以内"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我国采用世代来表示血亲关系的亲疏远近,""数越小,关系越近,反之,""数越大,关系越远。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什么是"三代以内"了。三代以内的计算方法是: 

   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指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一代,父母为第二代,已身为第三代,在一个家庭中,形成了祖孙(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我国婚姻法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直系血亲没有限制,均在禁止之列。禁止直系血亲之间的结婚,不仅我国法律所规定,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 

   2.伯、叔、姑与侄、侄女,舅、姨与甥、甥女。 

   3.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凡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辈份相同者与不同者,均禁止结婚。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三代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是为了补充规定禁止中表婚。

 

 

责任编辑:陆建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