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协助湖北襄樊市樊城区法院执行案件
作者:周正鹏 发布时间:2009-07-30 17:00:03
2009年7月22日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我院,要求我院协助对被执行人陈会扬、孙晓平所有在定远蔬菜库运输蔬菜的一辆鄂F1A200天龙牌货车予以扣押。王院长接待后,立即安排了执行局执行员马小林,书记员周振鹏及法警队的两名同志赶赴现场,将该车辆成功协助予以扣押。 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前来我县执行的干警对我院的协助执行精神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前来我县执行的干警对我院的协助执行精神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责任编辑: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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