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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人民法院2007年工作报告

——2008年1月10 日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09-12-10 10:04:49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OO七年的工作回顾

2007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紧紧围绕县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思路,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各项工作不断取得进步。

一、加强审判工作,依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33件,审执结2051件,平均结案率96.2%,全年没有超法定审执期限案件。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惩处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0件,审结169件,结案率为99.4%,对139名被告人做出了有罪判决。其中故意杀人、爆炸、绑架、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刑事犯罪3660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的侵财犯罪65111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职务犯罪89人,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反腐败工作。审判中坚持主刑与附加刑并用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刑事审判领域的人权保障和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共适用缓刑99人,有2人被依法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回访帮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二)加强民事审判,促进社会进步认真贯彻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32件,审结1201件,结案率为97%。其中审结合同纠纷案件541件、企业破产案件4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86件、损害赔偿案件274件、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45件。审判中注重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注重矛盾和纠纷的及时化解,追求“定纷止争,胜败皆明,案结事了”的审判效果,平等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从保障和谐、稳定大局出发,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审结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其他方式结案3件;审查并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3件。审判中注重协调和化解矛盾,使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和谐融恰。

(四)加强执行工作,树立司法权威。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讲究执行方法,规范执行行为,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15件,执结665件,结案标的金额1948.1万元。执行中注重将说理教育、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与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注重执行效果,注重加强与工商、房产、金融等部门的联系,注重发挥13名执行联络员的作用,共采取强制措施101案次,拘留20人次,协助执行11案次,依靠执行联络员执结39案次。开展“集中执行,突击执行,切实提高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活动,加班加点,使具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得到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规范司法行为。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下大力气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1人次,对县委、人大等上级机关批办的案件落实责任人,逐案解决,及时答复,缠访缠诉案件明显减少,没有发生涉诉越级上访信访案件。从维护公平正义出发,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受理再审案件4件,审结3件,对在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重大瑕疵的案件,依法进行改判或部分改判。开展庭审观摩、“以法析理”规范执法行为等专项教育活动,提高案件质量。

二、贯彻司法为民方针,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进一步实行“三巡回审判制度”,畅通诉求渠道,构建便民网络,实行巡回审判,落实司法救助,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畅通诉求渠道,方便当事人诉讼。制定了接待当事人规定、信访接待、院长亲自接待等制度,在立案庭设立信访接待室和院长接待处,每周二由一名院领导坐班进行信访接待,设立诉讼指导处,向群众提示诉讼风险、进行诉讼指导,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把立案大厅建成真正的“便民窗口”。

(二)构建便民网络,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园子岔等8个乡镇建立了巡回审理点,在和平镇兰山等11个自然村建立了便民联络点,在县水泥厂等4家企业建立了服务联系点,并在这些网点实行巡回走访、巡回立案、巡回审理,就地开庭解决纠纷,全年在巡回审理点审理案件168件,减轻了当事人由于交通不便而造成的诉讼负担。

(三)落实司法救助,保障当事人诉权。对涉及困难群体的“三养案件”、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人员提起的诉讼案件一律减免诉讼费用;对一些因损害赔偿引起的纠纷和辖区企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减免缓诉讼费用。全年实施司法救助案件35件,共减、免、缓诉讼费48万元。

三、深化改革发展,探索符合实际的审判机制和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精神,紧密结合我院实际,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不断建立能够解决我院案多人少工作矛盾、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体现司法为民宗旨的审判机制和改革措施。

(一)改革审判机制。在坚持依法独立审判和审委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原则下,在审委会与合议庭、独任庭之间建立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对一些较为复杂的案件进行讨论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建立了“审委会——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合议庭(独任庭)”审判管理模式,形成与“大流程、小循环”相配套的监督、检查、指导体系。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共讨论案件114件,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研究重大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打破受案限制。取消各业务庭部分案件受理案件范围的限制,鼓励业务量较少的部门和人民法庭拓宽办案类型,解决业务庭之间存在的忙闲不均问题;制定《综合合议庭工作规则》,由不同业务庭的法官、综合部门法官组成相对固定的合议庭,利用和调动一切审判资源,解决法官短缺和合议庭组成较为困难的问题。全年综合合议庭审理案件76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12.8%

(三)加强审判指导。推行院长、庭长亲自办案制度,院长、庭长自觉转换角色,经常深入审判一线,亲自开庭办案,全年院长、庭长独任或参加合议庭办理案件1102件,占54.8 %。其中院长亲自开庭办案18件,占1%,抽查、评查法律文书522份,案卷38本。加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力度,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262人次。

(四)实行跟踪管理。以法院审判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所有执行案件全部录入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法院案件信息管理局域网,所有案件的基本信息、动态信息、结案信息等都录入局域网,实行了网上查看、警示和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超审限现象。

四、加强队伍建设,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法官队伍

认真贯彻法官法和有关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精神,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廉洁司法为核心,提升素质为根本,努力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县委《关于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意见》,加强院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院领导亲自接待当事人、开庭审理案件、深入基层调研已经形成制度;加强对中层领导班子的教育培训,建立并实行中层领导述职制度,增强中层领导的责任心和接受监督评议意识;增设了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室和贡井法庭,为进一步加强便民、廉政、调研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提升干警综合素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全院干警的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积极开展“热爱职业,珍惜岗位”等专题教育活动,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主人翁意识;按照学习型和文化型法院建设的要求,搭建理论学习、司法考试、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调研交流平台。全年干警撰写理论调研文章71篇,5名同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38人次参加了不同形式的岗位培训,两个部门受到上级法院表彰,6名法官得到表彰奖励。

(三)树立法官廉洁形象。经常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层层签订了廉洁自律责任书,实行廉政建设百分目标考核;加强制度建设和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完善和修订了20多项制度,把制度管理、目标考核、效绩评价相互统一,实行无情管理和有情关怀相结合,制定《关于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决定》,实行“四探望慰问制度”,在院机关大楼设置了阅览室、娱乐室、淋浴室、洗衣室、乒乓球室等娱乐活动设施,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娱乐生活。

(四)加强法院宣传工作设立了研究室,制定了《榆中县人民法院理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办好内刊《榆中法苑》,创建法院计算机新闻网页,干警理论调研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全年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刊播法制稿件21篇次,在县级媒体刊播16篇次,编发信息简报103期,畅通了信息宣传渠道,扩大了法律宣传效果。

五、“两庭”建设全面完成,办公办案设施得到初步改善

抢抓中央支持中西部地区人民法院“两庭”建设的良好机遇,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关心下,审判大楼于去年510日竣工使用,和平、夏官营、金崖、高崖、贡井等五个人民法庭也在去年10月份全面建成使用,办公办案设施也有较大改善,法院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各位代表,2007年,县法院在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开拓创新、艰苦创业、团结奋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更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正确领导、依法监督、有力支持的结果,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关注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致以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法院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法官的法律水平、职业道德、审判作风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新任务的要求,违规审判、程序不当、效率不高等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审判任务仍然繁重、司法环境比较复杂、司法辅助工作滞后、人员严重不足等矛盾还很突出;三是物质装备还比较落后,办公自动化、科技化水平不高,“两庭”建设欠帐较多。上述问题,我们将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上,依靠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解决,也衷心希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继续对法院的发展给予关注、关心和帮助,共同推动法院工作不断进步。

努力做好2008年的法院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我院全面发展关键的一年。县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县委五次全委会议精神,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狠抓审判执行、改革发展,搞好司法为民、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工作,继续建设好创业型、创新型、学习型、文化型法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和谐。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民事纠纷,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规范立案信访和申诉再审工作。贯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切实把维护和监督作为行政审判的首要职能,进一步加大对执行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力争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使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得到执行。

加强便民网络建设,完善便民机制。以方便群众诉讼为重点,设立便民联络点;以突出审判效果为重点,建立便民机制;以解决诉讼难题为重点,搭设联系群众桥梁,建立与这些网点联络人员的定期联系制度,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巡回审理的案件力争达到传统民事案件的15%以上,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深化法院改革,促进法院发展要继续推行院长、庭长亲自办案制度,形成院长、庭长经常深入一线进行调研、亲自办案指导审判、直接接访解决问题的机制,狠抓审判质量与效率,强化审判监督的权威性和对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职能,对缠访申诉案件、二审改判发回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通报,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使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院领导班子的大局意识和工作水平;把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开展理想信念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培养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职业激情和群众感情;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从改革用人机制入手,试行法官助理制度,优化人员结构,整合人力资源;坚持司法廉洁,严禁越权办案、严禁利用审判权谋取私利、严禁利用审判身份捞取好处;要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制度的落实,让当事人在法院不被冷落、让案件在法院不能超期、让错案不在法院发生、让当事人权益不在法院受损。

加强物质装备建设,提升保障水平。要在县委、人大及政府的帮助支持下,多方筹集、多渠道争取资金,解决一部分工程建设欠款;充分争取和利用国家专项经费,更新我院办案车辆、档案设施等办公办案设备;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厉行节约,逐步推行后勤保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观念,及时向县委、人大及上级法院汇报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审判工作中正确执行,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虚心听取意见,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要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下,思想上实事求是,作风上求真务实,行动上真抓实干,努力开拓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榆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陆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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