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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调解 当庭履行 握手言和 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3-08-08 10:22:52



   2023年7月6日,榆中法院收到高某诉金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高某诉请金某支付其4600元房租并要求其承担案件诉讼费。

   承办法官收到案卷后,及时查阅卷宗,发现被告所欠房租系2022年疫情期间被告居住使用原告房屋产生的费用,被告居住结束后因经济困难暂无力支付房租,故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原告房租4600元,同时注明了还款时间及还款方式,后因被告未按期履行而成讼。

法官经阅卷发现本案争议不大,且案涉金额较小,于是立即通知原被告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的争议并非所欠房租金额多少,而是被告长期不也不与原告联系,也不支付房租,久而久之对被告产生不满,怨气加重。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稳妥解决问题。被告向原告讲明事情原委,原告最终理解了被告的难处,并减免了部分费用,被告也对原告的理解由衷地表示了感谢,并当庭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被告给付房租4000元,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化干戈为玉帛,以沟通换互解,以情理还互谅,近年来,榆中法院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坚持调解优先,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加大调解力度和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主动和解,当庭履行,促进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得以一次性解决,既减少了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将心比心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以心换心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下一步,榆中法院将继续加大调解力度,以积极的态度和创新的工作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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