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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校园 守护成长——兰州中院与榆中法院共同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3-04-23 11:07:5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抓三促”和“铸忠诚警魂”专项行动要求,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教职工权益,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法治环境,4月20日下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榆中县人民法院赴榆中县第四中学联合开展了“法润校园 守护成长”法治宣传活动和“关爱山区青少年 凝聚青春正能量”校园捐赠活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主席、四级调研员曾照东,榆中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旭红、综合办公室主任强瑞出席活动。

    普法活动中,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助理陆明君以“预防校园欺凌、构建平安校园”为主题,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伤害了谁”、“如何有效地做好自我保护”四个方面,结合青少年学生日常的一些言行表现和近年来发生在校园里真实的欺凌事件及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述了校园欺凌行为体现和危害,并向同学们分享了化解冲突、预防欺凌、健康成长、快乐学习的经验和建议。

    榆中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张梅结合相关案例,围绕《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向教职工讲解了民间借贷的法律性定义、签订借据的注意事项、规范借据书写方法等内容,从专业的角度,提醒大家怎样规避民间借贷纠纷、正确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以及民间借贷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最后结合工作中遇到一些案例,以案释法向大家讲解如何利用法律维护个人的利益。

普法活动结束后,兰州中院曾照东主席和榆中法院陈旭红专委代表两级法院向学校捐赠了体育用具和课外书籍,鼓励孩子们勇敢逐梦、努力学习、快乐成长,早日成长为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该校校长马安武代表全校师生向两级法院的普法活动和捐赠表示了感谢,并表示,此次普法活动中两位法官讲授的法律知识弥补了教职工在法律知识方面的空缺,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及自我防范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基础。希望今后能多开展此类普法教育,在校内播撒“法治”种子,更好地培养学生做“知法、守法、懂法”的时代新人。

    榆中县第四中学是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021年由中连川小学等六所学校整合而成,现在是集足球课程训练、足球特色文化、足球品质教育、足球品牌宣传于一体的“特色教育模式”,目前学校共有六支足球队,曾多次参加省市县足球比赛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此,活动结束后,兰州中院、榆中法院足球联队与该校足球队进行了一场足球友谊赛。赛场上,双方球员个人脚法细腻,团队配合默契,队形部署缜密,比赛精彩而激烈,充分展现了法院干警顽强拼搏、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和青少年积极昂扬、朝气蓬勃的少年风采。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是榆中法院贯彻落实“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行动的一项具体举措,此次送法进校园和捐赠活动是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榆中法院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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