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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采取“四集中”执行新案

发布时间:2009-10-30 17:26:54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我院为了加大对新收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案件执结率,防止产生新的积案,要求执行局自20091026日开始开展为期47天的集中执行活动。

我院集中执行活动成立以党组成员、副院长魏佩琴为组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张世华、执行局长金杰华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执行局各执行员为承办人,将每个办案人员的案件分别集中在一定阶段、集中人力、集中车辆、加大力度集中执行。待活动结束时,力争新收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55%,执结率达到90%以上。

责任编辑:陆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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