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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执行“疫”线牵 百万资金被冻结

发布时间:2020-04-20 15:32:44


    近日,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榆中法院执行法官不拘泥于传统执行方式,通过与与当地银行相关负责任人积极协调沟通,避免了长途奔波、正面相见,顺利冻结了被执行人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账户内的资金1448414元,完成执行任务,避免了大额执行款流失,在不影响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有力保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赣州某供暖科技有限公司与某地热股份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某地热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赣州某供暖科技有限公司居间费用4112050元。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经申请人申请,榆中法院于2020年1月15日立案执行。

    经查明,申请人在诉讼期间向本院提起保全申请,榆中法院于2019年3月26日委托哈尔滨市平房区法院冻结了某地热股份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账户内资金1448414元,冻结期限将于2020年3月26日届满。而此时恰逢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节点,因系统原因又无法办理线上续冻,一旦资金被转走将给后期的追缴和执行造成极大困难。

    情况十分紧急,榆中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指挥平台迅速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请求协助执行。经沟通得知,哈尔滨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上级要求全市法院暂停接收外勤委托,委托事项无法办理。特殊时期,异地执行困难重重,执行法官积极尝试与招商银行平房支行取得联系,经过与该行相关负责人沟通,向其讲明最高法院在疫情期间的有关工作要求,得到了该行的积极回应和大力支持。双方通过电子传输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和法律文书传递,顺利完成了账户内存款继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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