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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暨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03-05 11:21:43




    2月28日下午,榆中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暨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宣读了县委关于院领导任职决定和院班子分工。疫情防控办、审管办分别汇报了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全院今年前两个月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各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领域2020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最后,韩院长作了总结讲话。

    韩院长指出,近期,在新冠病毒疫传播的严峻形势下,全院各部门及全体干警能认真贯彻院党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使得全院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但同时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深受疫情影响,因此,全院要在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合理部署全力推进审判执行及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重点落实好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院各支部、各部门要把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防疫工作总要求。各分管领导、部门领导持续落实好部门防控第一责任,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院党组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得到全面有效、不折不扣地落实。认真落实中共榆中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 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坚决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并落实党组织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主动投身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带头学习宣传政策知识,当好 " 宣传员 ";要带头弘扬社会正气,当好 " 引导员 ";要带头管好身边人、身边事,当好 " 监督员 "。 院总支和各支部要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持续用力,认真组织和落实好干警深入社区一线开展防疫工作,在夺取疫情防控最终胜利的关键时期体现出法院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

    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网络办案新模式。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隔空庭审等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通过互联网开展诉讼开庭、调解和执行和解、约谈等工作,实现“不跑腿、少聚集,防传染”目标,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提供便利和保障。并以此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和成果应用,规范有序开展在线诉讼活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各业务部门还要充分预估疫情结束后各类案件积压,特别是因疫情引发的案件大量增加的形势,提前做好思想动员,分析好工作形势,谋划好工作思路,研究好应对措施,确保全年审判执行质效不受影响。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严格按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坚决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两高”“两部”《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通过案件审理化解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调节因疫情受到影响的经济社会关系,提振营商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确保复工复产司法保障措施精准高效。

    四是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全年各项工作。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要全面恢复被疫情影响的正常工作状态,结合全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改进作风,督促干警增强信心、提振精神,全心投入工作。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找准司法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持续用力,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周梦菲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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