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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法院贡井法庭巡回审理12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9-06-03 09:23:14





   “巡回审判”不仅能减少当事人诉累,“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还能增加司法透明度,就近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学法、遵法、守法意识。

    2019年5月30日,榆中县人民法院贡井法庭深入榆中县青城镇,巡回审判12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让群众近距离看见公正、感受公正。

    2019年5月14日,贡井法庭立案受理了12起借款合同纠纷,其中涉及当事人众多,有二十多人。而青城镇又距离县城百余公里,面对送达难,以及当事人难以到庭参加庭审等现实难题,法庭决定深入乡村巡回审理。

5月30日,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工作人员方才到达巡回审理地点,审判现场早已引来了当地众多群众。开庭前,部分当事人对该纠纷情绪激愤,审判员丁卫亮耐心安抚,并对借款合同、国家精准扶贫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对各位被告以及旁听人员进行了耐心讲解。

    庭审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有序进行,在证据质证及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发生了争执。原告主张被告已经逾期一年未还款应偿还逾期利息,而被告主张约定不明。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审判人员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原告以对利息的偿付约定不明确,以及被告还款态度良好同意放弃利息诉讼请求而终结。

    此次巡回审理,十二起案件,四起当庭宣判,四起调解结案,四起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撤诉结案,调撤率达67%,不仅让更多的人近距离观看到了正义的实现过程。还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正是榆中县人民发院贡井法庭大力推动巡回审判工作、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的初心和目的。

文章出处:贡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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