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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法院立案庭(家事审判庭)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发布时间:2019-04-10 11:44:31





      近日,榆中法院立案庭(家事审判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榆中法院家事审判庭现有干警7名,其中女干警5名。女干警中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中共党员2名,民革党员1名。这样一支以女同志为主的工作团队,以特有的温柔、善良、热情、细致,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了榆中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稳步发展,演绎了现代司法女性的职业风采。2018年7月,立案庭(家事审判庭)还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她们信念坚定,牢固树立现代司法新理念。家事团队从成立之始,就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作为自身目标。在政治上坚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业务上不断深化法律知识学习。她们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多次深入辖区机关、学校、乡村、企业、部队等进行专题法律讲座,将婚姻、继承、未成年人保护等涉及家事审判的法律知识传播到各类人群。她们注重树立公正、文明、权威的司法形象,严格自律并主动接受监督,树立了现代司法的新理念。

      她们开拓创新,努力开拓家事审判新机制。自家事审判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经过不懈努力与探索,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她们转变审判理念,由仅重裁判职能、重财产分割、重诉讼效率等向重妇女儿童权益维护、重情感和心理修复、重办案效果转变。她们坚持塑造品牌,建立了温馨、有爱的客厅式调解审判场所,打造了家训家风文化墙和家事审判庭徽。她们探索家事审判新机制,创新实行了家事调查、心理疏导、跟踪回访、反家暴联动、婚前财产申报、巡回审理等工作机制,实现了家事案件审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她们加强涉未成年人审判,规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模式,完善社会调查、轻罪记录封存、定期回访帮教等机制,有效注重和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她们担当作为,倾力书写司法为民新业绩。作为法院人的她们都能主动克服家庭困难,在改革实践中勇于担当作为。立足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运用综合干预手段化解家事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家事审判庭近三年受理婚姻家庭类案件1458件,结案1397件,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33件45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9案9份,发出离婚证明书20份,巡回审判和开展回访145件,开展心理咨询5次。家事审判团队改革成效显著,2篇研讨论文在全国征文比赛中获奖,连续两年全市、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会分别在榆中法院召开,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文章出处:榆中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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