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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执行” 暖民心 情系民生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8-10-19 20:44:26






    10月12日晚10时,榆中法院大院内警灯闪烁,两组执行干警集结完毕,随着现场指挥一声令下,两组执行人员连夜分赴临洮、通渭执行现场。

    本次执行是涉及水某等十余名农民工的欠薪案件,由于被执行人付某、魏某长期逃避执行,行踪不定,法院多次查找均未获得执行线索。为尽快执结案件,执行局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在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付某、魏某的活动轨迹很快浮出水面。12日当晚,两人分别在通渭、临洮出现,得到情报后,执行干警快速行动,抢抓战机。夜幕下,两辆警车呼啸疾驰,两组人员于凌晨分别到达执行现场,在当地警方协助下,魏某、付某被成功控制。

    自知难逃“此劫”的魏某当场履行了拖欠申请人的劳务工资6000元后向法院具结悔过,请求从轻处理,因魏某拒不申报财产,规避执行,鉴于其认错悔过并履行了全部义务,最终,执行法院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付某在榆中承包工程拖欠水某等人工资共计50000余元,工程完工后便“人间蒸发”,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其定西老家找寻,但付某始终不曾露面。一次次和法官玩“躲猫猫”的付某,怎么也不会想到在数百公里会被执行法官逮到,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多次传唤拒不到庭被执行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连夜送交拘留所执行拘留。

    13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再次获悉拖欠抚养费的被执行人杨某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出现,在建兰路派出所的协助下将杨某带回法院,经执行法官批评教育后,杨某履行了孩子抚养费9600元,案件顺利执结。

关注民生案件的执行,是各级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历年来,榆中法院将追索劳动报酬、抚育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重点,开辟执行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执行。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查控和打击力度,对被执行人进行全天候的“围追堵截”,通过思想教育工作、拘传、拘留、搜查等强制手段,确保案件能够执结。对被执行人恶意逃避、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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