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榆中县法院网,今天是

榆中县法院网


 

警法联动治“赖” 十六人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8-10-19 17:28:32




    为切实解决被执行人难寻、执行财产难寻这一制约法院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榆中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长效机制,借助公安机关的资源优势,实现信息共享,大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被及时锁定控制,极大地提高了执行中“查人找人”的效率,为执行工作增添了强劲力量。“百日会战”以来,已有16名被执行人被公安机关协助控制,仅6月2日上午,就有两名失信执行先后落网。

    被执行人李某鹏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的被执行人,2016年5月1日,申请人李某红在乘坐被执行人驾驶的小轿车时不幸发生事故,导致左腿严重骨折。后经和解协商,李某鹏愿意承担李某红所有医疗费用,并向李某红赔偿100000元人民币。可李某鹏只在5月10日赔偿了50000元,剩余部分一直未曾按约履行,李某红家属多次索要遭拒。榆中法院于2017年10月25日作出判决支持了李某红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李某鹏依然未按照法律法规赔偿李某红剩余款项,案件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我院执行局向其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却一直未收到李某鹏的任何回应。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传唤也未发现其踪迹,今年5月,执行法院将李某鹏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网上布控追踪。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李某鹏的行踪被掌握,6月2日一大早,李某鹏被榆中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控制。

    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就是有这么一类人,在拿到别人好心借给他的救急钱后人间蒸发、不见踪迹。被执行人李某平就是这类人中的典型代表。2015年,李某平以承包工程需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人金某借款950000元,承诺两年内归还并按月支付利息。 可借款期限过后,李某平不但不向金某支付利息还拒不支付本金。后金某提起诉讼,经榆中法院调解,李某平承诺偿还金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050000元,还款期限届满,李某平仍未兑现承诺。金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后,李某平对执行干警也一直避而不见。根据李某平的活动轨迹,执行干警研判出其活动区域,并将案情及时反馈给公安机关予以关注。6月2日上午9时,李某平在城关区红星巷被团结新村派出所民警成功控制后移交给法院。经调查发现,李某平身上所带数张银行卡及信用卡上每月均有大笔资金流向,还购置多套房产,完全有能力履行义务。因李某平拒不到庭配合执行、拒不申报财产,以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执行法院立即启动财产冻结程序,并依法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措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