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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日常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9-10-12 16:48:24


    为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展示人民法庭良好形象,认真落实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务必切实转变作风,以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抓起,从细节抓起,要求人民法庭从现在起不折不扣地执行十五个必须

    必须进一步注重审务公开,公开人民法庭干警的姓名、职务、相片,公开五个严禁等廉洁办案制度,公开庭长、审判员、书记员职责,及时公开案件审理,执行应当向当事人披露的信息。

必须进一步注重司法礼仪,人民法庭干警工作期间着制服并挂牌上岗,除因执行公务外,人民法庭警用车辆不得闪警灯,鸣警笛,不得停放在歌厅、网吧、酒店等场所。工作日严禁饮酒。

     必须进一步注重便民诉讼,人民法庭开通24小时接待电话,免费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南等材料。对诉讼不便的群众,应当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对群众投诉的来访,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严禁冷、横、硬、推。

    必须进一步注重健全台帐,切实做好审判绩效,参与综合治理,诉讼化解矛盾等各项工作台帐,严禁台帐中弄虚作假。

    必须进一步注重全天候值班,坚守干警驻庭制度。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必须保证有一名干警驻庭值班。

必须进一步注重保密,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严禁泄露审判秘密和其他工作秘密;办公电脑必须设定开启密码。

    必须进一步注重巡回审理,切实体现为民、利用,护民意识,巡回办案中人卷不得分离;下班离岗后应将有关卷宗、材料锁入卷柜。

    必须进一步注重请销假制度,实事求是做好登记上报,决不能弄虚作假。

    必须进一步注重本院制定的学习制度,每位干警按时完成个人学习笔记及公务员手册的填写。

    必须进一步注重环境卫生,除做好每日保洁工作外,每周应组织人员对法庭审判、办公、生活区域进行全面清洁,确保室内外整洁卫生。

   必须进一步注重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案件的情况逐月上报,不得弄虚作假。

必须进一步注重办理精品案件和其他工作信息上报工作。

    必须进一步注重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庭前,庭中和判前调解,实现调解工作无缝隙。

必须进一步注重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规范司法行为,把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作为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和关心爱护广大干警的重要措施,帮助干警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和自由帐。

   必须进一步注重检查监督,对于人民法庭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政工科、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陆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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