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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法院强瑞同志荣获“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17-03-13 20:49:14




    近日,榆中法院强瑞同志被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中共兰州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兰州市司法局评为2011-2015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强瑞同志198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榆中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副科长、审判员。

该同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创造性的工作方法,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结合法院实际,不断将普法工作逐步引向深入,较好地促进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

    一、精心起草制定普法规划,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由于政工科人员少、职能多、任务重,他在承担了政工科大量繁重工作的同时,担负起“普法联络员”工作,几年来,认真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配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和参与了“六五”普法活动和日常法律宣传活动,认真做好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收集整理撰写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文件资料,通过不懈努力,全面完成了普法办公室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为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他谨记自己普法联络员的职责,在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县有关“六五”普法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领会普法工作要求、目标和任务的同时,按照县普法规划要求,拟定出符合法院实际的普法工作计划及方案,对普法计划中确定的目标及任务进行分解,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目标,在年终认真撰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力求普法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同时为提高自身素质,在注重做好普法工作的基础上,他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新和应用,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

    二、精心策划和组织,促使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手段,需要每位干警的积极参与。他作为普法联络员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普法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法用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档案,以集中学习、自学、法律知识培训、法制讲座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和干警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在每周例会上集中学习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二是从实际出发,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协调各项法律宣传活动,普及《婚姻法》、《劳动法》、《继承法》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进一步提升百姓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和大局意识。在结对帮扶的工作中,在物质帮扶的同时,积极从普法方面入手,赠送各类普法书籍,认真准备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拓宽了群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和渠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发挥职能,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行之有效。通过积极开展法院公开宣传月、“法院开放日”、“巡回审判”、庭审公开等活动,邀请、组织人民群众观摩庭审、与法官座谈等形式,实现人民群众和法院工作的零距离沟通。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法规,了解法院的审判程序,进而了解人民法院的性质、机构设置及办事规定。

    在“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期间,该同志能够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积极主动。引领大家学法、守法、用法,对全面普法宣传教育起到了辐射带动作用,使“六五”普法工作收到了应有的效果。

责任编辑:张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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