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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法院召开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6-09-26 09:54:38




  9月23日下午,榆中法院召开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冰,基层人民法庭正副庭长,立案庭庭长、审管办主任参加,审委会专职委员宋立军主持会议。

  会上,审管办主任陆建民介绍了榆中法院1——8月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进展以及联动机制运行情况,立案庭、高崖法庭、夏官营法庭、金崖法庭、和平法庭、贡井法庭汇报了本庭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与会人员还就《榆中县人民法院审理家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榆中县人民法院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操作规程》、《榆中县家事调查员工作规范》、《榆中县人民法院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韩院长指出,自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院充分利用试点机遇,边试边改,不断拓宽思路,在财产申报、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离婚案件诉前调解、人身安全保护令、巡回审判、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及跟踪、回访、帮教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证据规则的运用以及人身安全保护制度、调查员制度、联动机制、委托调解制度的落实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下大功夫解决。

  韩院长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各部门要认真领会上级法院有关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法院的先进做法和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大胆实践,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推向深入,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一是转变审判理念,将家事审判与传统民商事审判区分开来,将爱心贯彻到工作始终,发挥保障性功能和治愈性功能,保护家庭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将调解贯穿到家事审判全过程,在调解程序上,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在法官介入调查的基础上开展调解,在调解时间上,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要把握时机随时随地进行调解,在调解方式上,要通过电话调解、面对面调解、背靠背调解等方式,采取讲法疏导、案情感化、借势调解、冷热结合等调解法,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注意经验总结,要在促进案件繁分流、多元化矛盾化解的措施上下功夫,不断积累有益经验,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不断发展完善。要统筹全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关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真正为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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