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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离家十五年 诉前调解破镜圆

  发布时间:2016-04-03 15:08:07


  2016年3月15日,我院立案庭成功诉前调解一件婚后离家15年现今诉求离婚的离婚纠纷案件。

  本案受理后,立案庭法官本着家庭纠纷调解优先的则,电话传来被告,和原被告开始聊天式了解情况,把握案情。

  据了解,本案中原被告双方于1991年结婚,没有领取结婚证,婚后育有三子,世间最难调和的婆媳关系在原告身上预期上演,势如水火。男方听从自己母亲之言经常打骂女方,女方不堪忍受男方拳打脚踢,结婚八年后决然离家出走,前往内蒙打工,独自生活15年之久。期间也曾回来过,却是寄宿邻居家中。从他人口中了解些家里情况、偷看几眼孩子后再默默离开。2012年曾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现在再次诉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受理法官耐心倾听,从原告满腹怨恨的述说中,捕捉到原告对家的一份眷恋与不舍,还注意到原告的衣饰整齐,应该生计无虞,漂泊十数载,尝尽人间冷暖,渴望拥有家的温暖。听完原告陈述,受理法官心里有了底,随即让被告也说说情况。被告表示原告在结婚八年后离家出走,家里一穷二白,没有什么财产,现在原告要求分割的财产是原告离家后自己辛苦置办的家业,同原告毫无关系。孩子都是自己抚养长大,大女儿已经出嫁,原告又尽到几分做母亲的责任?如今看到家里情况好了,想分财产,绝不可能。尽管被告也是满腹怨言,却分明少了几分恨意。

  听完双方陈述,受理法官心里大概有了底。还需分别对症调解,解开心结,让这一对分别十五年的无证夫妻破镜重圆。民事调解,犹如医生看病,看准病症才能药到病除。受理法官分别单方调解,先征询原告意见,在被告不计前嫌的前提下,是否愿意倦鸟知返,破镜重圆,一家团圆?原告迟疑片刻后回答,愿意。又去询问被告,倘若原告不计昔日仇怨,为了一家团圆,是否还愿意接纳?被告略有犹疑着回答,我愿意,她能愿意吗?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倾听、交流、调解,挽回了一桩离散十五年的婚姻。看着他们一脸感慨一前一后离去的背影,顿觉宽慰。

责任编辑:张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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