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榆中县法院网,今天是

榆中县法院网


 

“国家宪法日”广场法制宣传

发布时间:2015-12-04 17:27:07



恳切言谢


寒冷中的坚持

12月4日,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3周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确定的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去年今日,为迎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我院全体法官身着法袍,面向国旗、国徽,齐声宣誓“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第二个宪法日我院抽调数名干警,来到热潮涌动的县城健身广场,积极参加宪法日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书籍、耐心讲解……一名朴实的中年男子,推着自行车,来至我们宣传点,揩着鼻涕说:“去年你们的宣传摊子上,咨询了事情,帮了我大忙啊,又拿了些传单,学了很多法律。今年宣传啥,再给我些单单”。

    听到这些话,虽是凌寒侵肌,心里却暖。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