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榆中县法院判决一起侄子骗叔叔案。犯罪嫌疑人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犯罪所得赃款继续追缴,发还受害人。
3月18日,榆中县来紫堡乡西坪村村民冯某勇报称:其被侄子冯某骗去19万元现金,请求查处。之后,榆中警方于4月1日在环县城关镇将冯某抓获。案发前,被害人冯某勇一直在跑榆兰线客运。2014年7月份,冯某称认识兰州城市运输管理所的副处长陆红(音),可以帮忙办理兰州至定西客运站线路。从7月中旬开始,冯某以疏通关系等名义先后从冯某勇处骗得近19万元,但是交办的事情始终没有结果,冯某勇感觉自己上当了,遂找到冯某,并让其写了一张19万元的欠条。写了这张欠条后,冯某就再也联系不上了。案发后,警方通过多种途径对冯某口中的“陆红”去向进行跟踪,结果发现“陆红”系“查无此人”。
(来源:兰州晨报 记者:李辉)